吴洪轩律师、四川名特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法律职业资格A证、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会员。代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、刑事案件,对交通事故、婚姻继承、民间借贷、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、公司法务、政府顾问有较深的研究。曾任多家政府和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吴洪轩律师
电话号码:19980835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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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101201510269658
执业律所:四川名特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09号8栋1单元4楼402号
调取证据申请
申请人:
被申请人:
申请请求
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取 ,以证明 问题。
事实与理由
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一案,由于 ,我方无法收集该资料,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在 收集该证据,以证明 的事实。恳请批准!
证据所在地: ,联系人: ,联系电话: 。
此致
XXXX人民法院
申请人:
2021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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